利 3章 2节 注1    他要1按手在供物的头上,宰于2会幕门口;亚伦子孙作祭司的,要把3血洒在坛的四边。
  见一4注1。8、13节者同。
利 3章 2节 注2    他要1按手在供物的头上,宰于2会幕门口;亚伦子孙作祭司的,要把3血洒在坛的四边。
  见一3注3。
利 3章 2节 注3    他要1按手在供物的头上,宰于2会幕门口;亚伦子孙作祭司的,要把3血洒在坛的四边。
  把平安祭的血洒在坛的四边,(2,8,13,)就是献祭者站立之处,指明血是为着使献祭者的良心有平安,使他确信他的罪已经洗净了。(来九14下。)